近日,黑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,通过“网格员初调-村委会劝调-综治中心联调-乡镇党委政府统调”四级联动机制,仅用5天时间,在第三级实现案结事了,该案例充分彰显了“‘四级七天’调解法”的基层治理效能。
2016年,黑泉村十社许某因外出长期务工将其二轮承包的8.6亩耕地流转给同社张某耕种,2025年2月,许某返乡后想收回土地自主经营,但张某不同意返还该耕地而产生争议。
纠纷发生后,许某向社长李某反映双方争议问题,社长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情况并向网格员说明纠纷详情,网格员备案登记后组织双方调解,因双方均坚持认为该地块属自己,调解未果。网格员将情况上报村委会后,村委会立即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对此纠纷再次进行调解。调解期间,调委会成员不间断与法律顾问沟通,咨询相关法律法规,后因双方补偿问题分歧较大,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按照四级联动机制,村调委会将该纠纷以民情报告单形式上报镇综治中心。镇综治中心受理后迅速成立由司法所、村调委会主任和“乡翁评事会”成员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,专班化解许某与张某之间的纠纷。经分析研判,制定调解方案,立即启动"三查三看"工作机制:查阅土地承包合同确认权属关系,实地查看土地现状评估整治成本,走访村民了解实际耕种情况。调解员从亲情乡情入手,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组织双方进行多轮次“面对面”“背靠背”沟通调解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。
下一步,该司法所将立足辖区实际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推广应用“‘四级七天’调解法”,通过分级调处、限时办结、高效化解,切实做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,以实际行动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。